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规范有序地开展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三)已获得所在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创新意识较强,对学术研究工作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体检规定。
(六)考生须于2027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
我校拟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专业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各研究方向。最终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专业为准。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填报志愿。2026年9月21日,教育部开通“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后,所有申请我校且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
(二)复试通知。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复试。
(三)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我校安排和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有参加复试的同学需提交《南京体育学院2027年推免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四)确认录取。凡通过复试并被我校审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接收到的待录取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信息公示。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我校相关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监督管理
(一)我校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对在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学费、奖助学金
(一)我校三年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二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二)我校设有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等构成的奖助体系,奖励和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210014
咨询电话:025-84755173、84755772
咨询邮箱:nt202071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