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体育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校研发[2023]26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6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遴选、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1.论文作者遵守学术道德,论文不涉及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
2.论文选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3.论文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论文排版规范。
4.论文盲审环节未出现“再次送审”或“不同意参加答辩”的评阅意见。论文答辩环节为全票通过。
5.论文作者在校学习期间发表过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答辩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候选论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评选限额
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不超过当年授予硕士学位总人数的5%。其中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授予学位人数的15%,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授予学位人数的2%(推荐限额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报
论文作者经导师同意后,填写《南京体育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2),并向所属学院提交有关支撑材料。
(二)评审与推荐
相关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形式审查
研究生工作处负责对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审议与公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优秀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二级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学校对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入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参评论文电子版要以PDF格式提交,并与毕业存档原文保持一致;
(四)对已批准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问题,一经认定,取消评选资格;
(五)请相关二级学院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学位与培养科:
1.《南京体育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
2.《南京体育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
3.《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表》《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4和附件5)
4.申报表中个人学术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文件包以“学号+姓名+佐证材料”命名。
5.请相关二级学院将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命名,发送至邮箱:627643520@qq.com。
联系人:史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84755772
研究生工作处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