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孙国友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持续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依据《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案例征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所有专业领域。

3.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4.教学案例选题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切忌陈旧,避免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三、申报与推荐流程

(一)个人申报

请参加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任课教师根据教指委通知要求撰写教学案例,于2026年6月1217:00前将《教学案例》pdf版(包括查重报告书)和《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5)word版两份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9120220025@nsi.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2026教学案例申报+学院+第一作者姓名”。

(二)学校推荐

研究生处对提交的案例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不超过10篇至教指委。如全校申报案例超过10篇,按校内评审排序取前10推荐。

(三)系统提交

通过学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须由第一作者在2026年6月25日00:00—7月9日24:00期间,自行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投稿活动名称请选择“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

 

研究生工作处

2026年4月2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