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版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孙国友发布时间:2025-10-27浏览次数:14

各高教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订要求

本次修订要求详见《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5版)》(附件1)、《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2)。

二、修订范围

本次修订范围包括体育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鉴于不同学位类型分属不同学院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学术学位(体育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

学院

专业

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

体育人文社会学

体育运动心理学

新闻与传播

运动训练学院

体育教育训练学

运动健康学院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康复学

武术与艺术学院

民族传统体育学

体育产业与休闲学院

体育管理学

2.专业学位(体育硕士、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

学院

专业

类型

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

体育教学

体育硕士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硕士

运动训练学院

运动训练

体育硕士

三、时间安排

1.培养方案修订及专家论证(10月23日-11月23日)

各学院应在修订工作启动时成立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主要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研究生秘书及参与培养方案修订的专业教师。

各学院在修订培养方案时,须认真学习指导意见,深入开展调研,并紧密结合我校专业实际。(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3)

各学院应组织3-5名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评审。学院须根据专家所提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对论证及修改过程做好详细记录,以备查考。(记录表模板见附件4)

2.培养方案校级评审(11月24日-12月7日)

研究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监督各学院完成修订完善工作。

3.培养方案提交审议(12月7日-12月27日)

修改完善后,所有培养方案将统一提交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即行发布并正式实施。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须在11月23日前提交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电子版统一打包发至邮箱627643520@qq.com,文件夹命名“学院+专业名称+2025培养方案修订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308办公室。

联系人:史芷昕,电话:18652092988。

 

附件1: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5版)

附件2: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附件3: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2025版)

附件4: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论证记录表

附件.zip

 

研究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