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术与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明发布时间:2025-08-31浏览次数:10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相关工作的文件精神,依据《2026年南京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2026年武术与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院推免生的规范选拔、择优录取,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现成立武术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叶瑛 张明

副组长:杜家俊 唐芒果

成  员:吕园欣 吴平平 刘靖 谭晓雪 吴文君 常青 陆丹  

二、推荐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围绕质量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三、推荐条件

学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思想品德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训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具有“一票否决”性质,一旦发现学生有任何思想品德方面的问题,则立即取消推免遴选资格。

2、长期担任班级或学生会主要干部的学生,思想进步、工作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有突出工作事迹被新闻媒体报道、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学习成绩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所有课程的课程学分,无补考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各课程成绩均以首次考核成绩为准。

(三)英语与专业技术水平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表演、舞蹈表演三个术科类专业的学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过全国比赛前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须达到325分。

在以上要求中,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成绩必须是经南京体育学院组织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全国比赛前三的认定以获奖证书的公章为准。

四、量化考评细则

(一)专业成绩

前三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占总分的70%。计算方法是:本专业第1名计100分;第2名计97分;第3名计94分,依此类推,加权后得出专业成绩分数。

(二)创新创业及社会实践能力

创新创业及社会实践能力占总分的10%。获得全国性创新创业或社会实践比赛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25分,三等奖计20分;获得省级创新创业或社会实践比赛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计10分。校级创新创业或社会实践比赛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2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国家级创新创业课题一项者计20分,省级创新创业课题一项者计15分,校级创新创业课题一项者计10分。获得省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队长计10分,队员计5分(以上成绩同一项目、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重复计分)。

(三)竞赛获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占总分的10%。各级奖项对应分值以及集体项目排名计算,参照《南京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院教发[2020]43号)中的附件3进行认定,每奖励1学分,计1.25分(以上成绩不重复计算,创新创业类竞赛不纳入此类范围)。

(四)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占总分的10%。本科期间学生本人作为第一作者(不含并列第一),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计30分(一般期刊论文不计);获得一类专利计10分;参加全国性论文报告会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参加省级论文报告会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2分(同一论文获奖不重复计算)。

(五)其它未尽事宜

凡未列入本细则的其他事项,参照《南京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院教发[2020]43号)和《2026年南京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参照相关奖项给予相应计分。

五、推荐程序

1831日前,武术与艺术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实施细则。

2831-92日,学院官网公示2026年武术与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392-93日,下发通知文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填表、提交材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其进行审核、复核。

493-94日,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公开答辩,初步拟定学院推免生名单,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

594-98日,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

698日,学院报送推免材料至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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