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苏教办法〔 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 2021〕4号)的工作要求,现将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 2021年 5月10日至16日。
(二)主题:法律伴我成长。
二、教育周内容
(一)省级活动
定于 5 月10日在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江宁区),举办第三届江苏省暨南京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
(二)学校主要活动
1.组织教育周启动仪式。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学校可结合实际举行启动仪式。
2.开展 “五个一”法治教育系列活动。教育周期间,附属学校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系列片、学唱一首校园法治歌曲、编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各二级学院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队会)、举办一次法治讲座、观看一部法治影视作品、组织一次模拟法庭、开展一次法治文化活动(或旁听庭审活动等)。
活动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 )学习贯彻民法典;( 3 )学习贯彻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开展网络文明、网络安全教育;( 4 )开展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将法治教育与青春期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防欺凌教育等相融合。
3.营造法治教育良好氛围。要通过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比赛交流活动等,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要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运用法律情景剧展演、模拟法庭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周组织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方案,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和运动员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活动。要充分发挥教检训合作机制优势,共同做好教育周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制订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围绕保护青少年学生和运动员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内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运用主题板报、知识竞赛、法律辩论赛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趣味性,强化学生和运动员的法治体验。要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围绕教育周主题,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抖音等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展示本单位、本部门组织开展活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学校要及时总结教育周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并于5月19日16: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 025-84755145,电子邮箱:2753685933@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