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持续改进文风,提升新闻宣传工作质效,树立实干实绩鲜明导向,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新闻宣传工作相关纪律,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采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标题
1.标题中一律不使用“隆重”“热烈”“圆满”“顺利”“落幕”“重磅”等词语,全校性重大庆典活动(如校庆主场活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除外。
2.校园媒体报道学校动态,标题中一般用“我校”或“学校”,无需使用“南京体育学院”“南体”。
3.活动、会议类稿件标题可用“举办”“召开”“开展”“组织”等词语,学术类报道可使用“专家学者研讨……”“专家学者共话……”等表述,以丰富标题形式。
二、导语
1.导语是新闻消息的开头部分,通常为第一句或首段,以精炼文字概述新闻事件核心事实,兼具揭示主旨与吸引阅读的功能。学校重要会议或活动,可在导语中简要介绍会议或活动举办的目的或意义;学术活动或会议,可在导语中介绍研讨主题;获得奖项或荣誉,可在导语中介绍奖项或荣誉等级。
2.原则上不以“为了……”“为贯彻落实……”开头,直接写时间+新闻事件概述。
3.时间直接写“X月X日”,不加年份。新闻报道涉及跨年份内容时,可注明事件发生年份。
4.导语不罗列所有出席的领导和嘉宾,仅提主要人员。其他需提及的与会人员,可在新闻结尾或者第二段统一介绍。
5.导语要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15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00字。
三、主体
1.新闻报道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力求精炼简洁,突出实质内容。学校主要领导讲话内容不超过500字,其他校领导讲话内容不超过300字。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如党代会、干部大会、重要工作部署会)的报道和专题报道除外。
2.会议或活动类报道无需事无巨细地列举发言人员与发言内容。领导讲话内容不出现“热烈欢迎”“衷心感谢”等词语。
3.表述客观,措辞准确,少用副词、形容词,慎用“第一”“首个”“重磅”“突破性”等词语。
4.对各级领导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慎用“莅临”等词语。
5.段落与段落间,不使用“首先”“接着”“然后”“随后”“之后”等连词。
6.对人员资助、考录等工作进行报道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谨防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7.涉及时政、主权、民族宗教、国际关系、行政区划等固定表述或专业词汇,务必核实清楚。相关表述须与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表述保持一致。
四、人物与称谓
1.人物首次出现,介绍时用“职务+姓名”,再次出现时仅写姓名。首次介绍人物时,注意职务在前,姓名在后,姓名后不再附加职称等信息,如“党委书记XXX”,不使用“党委书记XXX教授或XXX书记”。三位及以下领导并列用“职务+姓名”,如“党委书记XXX,校长XXX,党委常委、副校长XXX”。职务相同的可用“职务+姓名并列”,如“党委常委、副校长XXX、XXX、XXX”。介绍多位校领导时,可用“校领导XXX、XXX”。
2.来访领导、专家、校友等校外人士职务头衔要核实准确。如其职务头衔较多,在报道中只需列出核心头衔(不超过3个)。
五、结尾
1.结尾无需对今后以及未发生事实进行展望。例如:“下一步,学校/学院将以本次获奖为契机……”“今后,某某部门将致力于……”等内容,均可删除。如确有必要,可引述相关人员观点表述,如“某某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2.结尾不出现“与会人员合影留念”“本次活动/会议圆满结束”“本次活动到此结束”等语句。
3.结尾需注明稿件作者及审核人姓名。
六、图片
1.新闻图片以全景照片为主,聚焦新闻事件,突出现场氛围,少用单人照。主要领导、重要专家、优秀师生代表或人物专题报道可酌情配发单人照。
2.新闻图片中不得出现不得体行为,比如玩手机、打哈欠、旗帜拿反等。
3.新闻图片中出现的党旗党徽、国旗国徽等务必完整洁净。
4.新闻图片中尽量避免文件截图、较多文字的PPT、地图等元素,谨防图片中的文字或地图出现错误或引发歧义。
5.使用网络图片须注意图片来源,避免出现版权纠纷。
七、格式
1.学校官网主页文字格式统一为:正文居左对齐,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1.75倍行距,正文字体为16号宋体;小标题16号黑体;表格居中。
2.学校官网主页新闻图片格式统一为:jpg格式,居中排列在正文文字之后,尺寸为850px*567px。图片说明置于图片下方居中,字体为16号宋体。同一篇稿件的图片原则上应保持尺寸一致,非标准比例图片应在保持宽高比例正常的情况下将图片宽度设置为850px。
八、发布
1.严格执行新闻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具体流程为:“三审”:撰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部门分管负责人复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终审;“三校”:撰稿人一校,科室负责人/部门分管负责人二校,部门主要负责人三校。
2.校级层面重要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领导讲话、音视频等内容,由新闻稿件撰写部门报校领导审核后统一发布,校内其他单位不得抢先发布。
3.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对省部级及以上领导、部分重要专家等新闻报道有严格限制。上级领导来访调研的新闻报道,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校内不得提前发布。校内自行撰写的新闻稿件,须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4.学校承办、协办的活动等的新闻报道,以主办部门发布为准,校内不得提前发布。校内自行撰写的新闻稿件,须经主办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党委宣传部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