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26-05-0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员工对民族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法治素养,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校园氛围,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促进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系统学习《促进法》,结合南京体育学院第四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南体在行动”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法治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学习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学习内容与形式

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习全覆盖、见实效。

(一)组织专题学习研讨

各二级党组织要利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团日活动、教研室活动等时间,组织教职工原原本本学习《促进法》全文,重点围绕立法背景、核心要义、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进行深入解读;要依托主题班会、学生社团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运动队领队要带头领学,引导青年学生和运动员理解法律内涵。

(二)融入课堂教学渠道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等相关单位要发挥学科优势,将《促进法》内容有机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学中,鼓励专业课教师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在授课中结合专业特点,渗透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开展多样宣传宣讲

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官方新媒体等公众平台、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宣传阵地,通过开设专栏、制作图解、推送法律条文解读等方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邀请校内外民族工作专家、法学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或报告会,面对面为师生员工答疑解惑。

(四)创新实践活动载体

结合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活动,组织青年学生深入社区、民族地区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调研,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精神的理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促进法》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治教育内容来开展部署。

(二)分层落实保障

各二级党组织要针对不同群体特点,注重学习方式的针对性和灵活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结合师德师风教育,倡导教师教练员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引领者、教育者、宣传者、践行者,立足青年成长成才,引导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

(三)强化宣传推广

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报道,特别是要注重发掘和选树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及日常民族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做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记录与总结,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新闻报道形式推送至学校官方媒体平台。


党委统战部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