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十一次学习(扩大)会

文章来源:党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26-04-29浏览次数:232

4月29日上午,南京体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十一次学习(扩大)会在灵谷寺校区办公楼301会议室召开。会议邀请省社会主义学院一级巡视员魏晓蕾作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重点围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开展专题学习。党委书记刘红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及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学习会上,魏晓蕾以《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导航图”——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题,立足国家及江苏省的民族工作现状,依次从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髓要义和全面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三个层面,阐述了以法立本,宣示“向何方”;以法明路,明晰“如何走”;以法凝心,落实“谁保障”的主旨要义和深刻内涵。

刘红明在总结讲话中就坚持以法律为指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好学校民族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全体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深悟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真正把法律精神转化为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强大动力。

二是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结合我校正在开展的第四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南体在行动”系列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依托江苏省的红石榴家园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阵地,打造一批具有体育特色、师生喜闻乐见的品牌活动。

三是要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法律落实落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定位,在人才培养、校园文化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师生全方位嵌入,切实保障各民族师生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学校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会上,孙国友、叶瑛、宋虎、杨蓉四位同志分别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实际,围绕此次学习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现场


党委书记刘红明讲话


省社会主义学院一级巡视员魏晓蕾作专题讲座


文:王一迪

图:张雅怡

审核:丁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