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训练处、竞技训练学院及所属优秀运动队:
根据省体育局通知精神,现组织优秀运动员进行2017-2018学年高等教育资助金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总局基金会要求,本次只受理2017-2018学年的优秀运动员高等教育资助金申报工作(过期不再补报);对于目前自费接受高等教育(含研究生)且本人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的优秀运动员,均可申报。
二、补助金额
(一)在役运动员参加高等学校学习,按个人所付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原则上每人每学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500元。
(二)退役运动员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学习期间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按个人所付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原则上每人每学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三)高等学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函授、电大、夜大、成人教育、党校以及国外高等教育机构等)。
三、运动员申报高等教育资助金需提供如下材料【除材料(三)外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
(一)运动员高等教育资助金申请表(可从南京体育学院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二)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江苏省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偿审批表和江苏省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协议书复印件各一份;或江苏省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三)学费收据原件。要求是2017-2018学年缴费收据并加盖高校财务收款专用章。
(四)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制、学历、是否全日制等情况)、学习成绩单(均需加盖公章)。
四、受理时间
请各系队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含在外校就读的优秀运动员)备齐所有材料,于2018年4月10日前,由申报运动员本人上交运动员教育教学管理部,当场审核材料。
五、说明
1.在以往申报过程中经常出现通知不到位、不及时,导致部分优秀运动员不知情、漏报或者不按时申报等现象,希望引起各班队高度重视,及时通过多种渠道,想方设法通知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含已退役离校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及时按要求申报,避免给优秀运动员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2015-2016学年申报的资助金,总局已批,但只下拨部分同学的资助金,并已发到位,剩余部分将和2016-2017学年资助金于今年暑假前下拨到位,到账后及时发放,请各班队做好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附:运动员高等教育资助申请书
运动员教育教学管理部
2018年3月23日
(本通知已上传南京体育学院网站)
运动员高等教育资助申请书
(二0一八年度)
申 请 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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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项目 |
| 入队时间 |
| 退役调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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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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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几年制) |
| 是否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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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无固定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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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及邮编 | ||||||
相关单位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地体育 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总局体育基金 管理中心意见 |
同意支付教育资助金元。
(盖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