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京体育学院发布时间:2025-09-22浏览次数:23

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53号)要求,今年继续举办第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5922日至26

主题: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宣传重点

学习宣传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处罚的最新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防治、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领域,开展专题普法教育,增强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三、活动安排

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学校要组织领导班子及教师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集中开展一场法治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长及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以及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的能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课程资源可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上检索。

开展一次专题授课

活动周期间,附属学校要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等专业力量,鼓励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课堂,开展一次法治讲座。授课内容要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聚焦青少年成长需求,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宪法法治精神浸润学生心灵。

(三)开展一次主题班会

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以“守望成长法治护航”为主题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班会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通过不同形式引导学生分享身边的法治故事,共同探讨社会主义法治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和价值追求,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学生在互动思辨中强化法治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观念。

(四)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通过组织学生走进法院、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社区等场所开展实地研学,通过沉浸式体验直观感受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深化对法治的理解和信仰。

(五)开展一次家长法治课堂

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聚焦家校协同育人目标,以提升家长法治素养、筑牢家校共育防线为核心,通过邀请法学、教育法学等领域专家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专业力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等方面,解读相关法律要求、分析典型案例,传授科学的育人方法,引导家长明确自身的法定职责,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守法行为习惯。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在认真总结往年活动周开展的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确保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提高师生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本领。

(二)丰富活动形式。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可结合学校特色,丰富完善活动形式,拓展普法路径,积极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多种形式开展“五个一”专项活动。

(三)力求工作实效。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及时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具有示范性的经验做法并做好宣传报道。

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的组织实施情况、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可2025101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4755679邮箱:461397623@qq.com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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