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今年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7周年,也是国家公祭日设立10周年。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教育引导全校师生深刻理解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根据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国家公祭日主题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员工
三、工作安排
1.学习法律法规。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和《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通过举办主题班会、观看纪录片、专题讲座、集体备课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两部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2.开展纪念活动。学校将于12月12日中午组织师生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东郊丛葬地开展公祭活动。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师生开展国旗下演讲、寻访幸存者、参加丛葬地悼念、宣读《和平宣言》等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深化历史记忆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3.参加默哀仪式。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10∶01—10∶02鸣响防空警报。防空警报鸣响后,全校师生员工要就地起立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状态。
4.融入教学内容。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结合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相关活动,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以思政课程为主阵地,各类课程同向而行,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和运动员的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师生开展上述活动,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广泛营造牢记历史、不忘国殇、奋发图强、开创未来的浓厚氛围,确保相关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要严把意识形态关,对“南京大屠杀”相关表述做到规范严谨,不得随意简化名称。
相关注意事项:(1)“南京大屠杀”相关规范表述:“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南京大屠杀史实展”;“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东郊丛葬地”等。(2)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但不能称为“红色基地”“红色资源”“红色场馆”等。
中共南京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