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作出如下部署。
一、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课及课后服务时间,持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切实组织好今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营造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要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定于12月4日9:00-10:00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连接参与活动。附属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高等教育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成长》歌曲传唱活动,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高等教育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组建“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引导大学生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报道和总结工作。高等教育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及时做好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报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2024年开展宪法法治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包括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等材料(含图片、视频等),于12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753685933@qq.com。联系人:胡昌盛,联系电话:025-84755145。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