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关于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浏览次数:17

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32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41号)和省体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体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毫不松懈地抓好学校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从国际上看,全球疫情仍在肆虐。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校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务必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牢牢守住疫情防线。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以及综合协调组、防疫指导组、教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训练工作组、教学工作组、涉外防控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引导组、督导检查组11个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以及校党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各司其职,扎实做好各自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生按时在“易班平台”上填报每日健康报表,教职工按时在“南体职工疫情防控平台”上填报每日健康报表,运动员根据运动队管理按时填报每日健康情况。严格落实科学精准防控,加强人员排查、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认真做好训练场馆、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及时进行消杀。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强化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行为。做好风险评估研判,加大风险交流力度,强化健康风险提示,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寒假期间,教职工原则上不准跨省旅行,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处级干部外出,必须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请假规定办理。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引导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增强抵抗疾病能力。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寒假期间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集。

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员工一律检测体温,凭双证(身份证和通行证)入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每天要安排负责同志带班带岗、疫情防控人员执勤值班,保障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进一步规范校园外卖配送和快递业务,规定餐饮外卖业务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合理规划快递分类分发区域,切实做好校园内的外卖配送和快递业务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校园内疫情发生和蔓延风险。

三、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引导。要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教练员、运动员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部分留校培训学生的疫情防控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假期在训期间疫情防控的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的落实。要适量储备必要防疫物资,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应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师生、教练员、运动员及其家人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所在单位部门应当立即按条口向学校相关牵头职能部门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持续开展冬春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结合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疫情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让教职工、学生、运动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培养其自我健康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引导教职工、学生、运动员加强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增强机体抵抗力,预防传染病等常见病的发生。

南京体育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