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教育厅纪检组伙食费调研反馈整改的通知
各训练二级学院、运动队:
2019年7月26日,省教育厅纪检组一行3人来我校调研运动队伙食费管理情况,纪检组指出我校运动队经费管理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运动队外出差旅费部分借款不符合资金结算相关规定,直接将大额借款转入领队或者教练员个人公务卡;二是,运动员和教练员退伙费支付存在风险,领队报销时直接将退伙费转入个人银行卡,再自行转给运动员或教练员。
针对纪检组提出的问题,为防范和化解运动队经费管理中的廉政风险,即日起,对各二级学院、各运动队差旅费借款和退伙费报销做出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1.差旅费借款,如果对方单位和金额明确,应采取对公转账方式;充分发挥个人公务卡的作用,小额开支使用公务卡先行垫付,回校后再报销,避免提前将大额借款转入个人卡;
2.退伙费报销,所有的非训练比赛造成的退伙,尤其是教练员退伙,不可以由领队代领,全部发放至退伙人个人账户。
特此通知。
训练处 计划财务处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