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教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南京体育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进行补充性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一)对标国家教育要求。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对照审核评估各项指标和教学改革前沿,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完善培养方案结构。为明确体现课程体系对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具体支撑作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将“培养规格”模块调整为“毕业要求”模块,增加“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两个模块。(可参照《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全面优化课程体系。系统梳理课程体系,科学界定课程名称、优化课程模块,合理进行学时分配,明确考核方式,全面核查与勘误。
1.明确课程性质(必修或选修)与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
2.严格对照学时与学分计算要求,以理论课及理论课所含的实验课(习题课)教学为主的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以专业技术课为主的课程每16或24学时计1学分,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理论教学课中包含的实践(实验、技术)学时仍按理论课计学分,实践(实验、技术)包含的理论学时仍按实践(实验、技术)课计学时。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人文社科类专业≥15%,理工农医类专业≥25%。
3.核对毕业学分数与各类课程学分占比。(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
(四)丰富通识教育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中思政类必修18学分调整为19 学分。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由原来的必修5学分调整为3学分。
2.新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必修3学分。
素质拓展类总学分由原来的17学分调整为22学分。(必修7学分调整为16学分,选修10学分调整为6学分)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要求,设置劳动教育课程2学分(16 学时理论+16学时实践)。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设置公共艺术课程2学分(32学时理论)。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在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这三类课程中通过学习和考核,取得2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个学分。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由原来必修1学分调整为2学分。
4.素质拓展类选修课程增加“数字素养类”课程,各专业根据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纳入课程体系,开设数字素养类公共课程。
表1.课程体系结构图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描述 | 备注 | |
通识教育课程 | 思政类 | 必修 19学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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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 2学分 | 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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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 必修 4学分 | 计算机及互联网应用与基础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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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类 | 必修 10学分 | 《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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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类 | 必修 10学分 | 《公共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劳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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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4学分 | 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理论课程2学分、实务课程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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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2学分 | 公共艺术课程(美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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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6学分 | 课程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经管法类、体艺医类、数字素养类等尔雅网络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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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课程 | 专业基础课 | 必修 ≥40学分 ≥专业拓展课 | 约6-9门左右,由各专业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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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核心课 | 约7-12门左右,由各专业自行确定 | |||
专业拓展课 | 选修 ≥40学分 | 约12-16门左右,由各专业自行确定 | ||
实践教育课程 | 社会实践 | 必修 2学分 | 入学教育与军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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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必修 8-10学分 | 专业实习(实训)/见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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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训练 | 必修 6-8学分 | 毕业论文(设计)/临床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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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拓展 | 必修+选修 ≥6学分 | 体育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竞赛(必修1学分)、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认证 | ||
(五)注意格式规范。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版)应按附件提供的培养方案统一格式(附件1)修订,修订后需填写《XX学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报告》(附件2)。
二、工作安排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应按规范流程严格进行,并做好相应材料记录、存档。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审核(4月4日-5月19日)
由各学院院长牵头,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各系(教研室)对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参考对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的培养方案、师生代表的修订建议和校内外专家学者的论证意见等多方面调研情况,拟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各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送至教务处;审核未通过的,需重新修改完善。
(二)学校审议(5月22日-5月31日)
学校(教务处)组织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专题审议。审议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审议未通过的,需重新修改、论证。
(三)校长办公会审定(6月1日-6月9日)
校长办公会对培养方案进行最终审定。审定通过后发文、印制。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1.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格式须严格按照教务处要求的统一范例进行。
2.学院须对培养方案的内容、格式进行统一把关、严格审核。
3.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报送《南京体育学院XX专业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XX学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两项材料的纸质稿须系主任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报送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下班前将相应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2.各学院要严格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对标对表、做实做细培养方案的修订审核。
3.各学院在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同时,应同步推进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电话:84755773,84755015,84755149。
附件1:南京体育学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版)文本模板.docx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5)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8)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