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校园公共场所、及外来人员治安管理,协调、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校园及周边交通和治安环境治理,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院系、单位进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信息调研、搜集和研判工作,加强重点人员及特殊群体的调查与掌控,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2.负责统筹校园安全技防设施建设。负责完善治安防控体系,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校园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落实每日巡查制度,督促隐患整改。
3.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大型活动、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户籍管理,因私出国(境)等有关人员的政审;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校园稳定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查处校园内相关涉稳案件;做好涉及校园稳定各类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防止涉恐事件的发生。
4.负责和协助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四防”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5.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