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体育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230

校机关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9〕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和教学质量常态监测,逐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及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的有关要求,学校正式启动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共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7个一级指标,84张填报表格,从去年开始增加师范类专业建设情况补充表,包含14填报表格,总计填报表格98张。现根据指标内容将填报任务分解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详见《南京体育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附件2)。

二、统计时间

本次填报数据统计时间包含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种(具体时间参见数据表中的时间标注)。其中:

自然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特别说明:2019年最新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中个别表格的统计时间2018年有所变动,请填报人员在填报时仔细阅读

三、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上完成,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任务分解表中的责任部门(单位)需登录平台填报数据,协助部门不直接在平台填报数据,而是根据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各责任部门(单位)需指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数填报工作,填报人员填报完成后需在平台上将数据提交至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部门(单位)负责审核不通过则退回至填报人员重新填报;若审核通过则将数据提交至校级管理员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数据填报分为学校各责任部门(单位)填报、学校集中审核与上报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责任部门(单位)按照填报指南的填报要求,及时安排并完成本部门(单位)牵头负责的填报任务;第二阶段,由教务处对第一阶段所填报的数据进行初审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进行数据审核,再按要求提交至教育部数据平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1024-1117日)

1.基础数据表填报与审核113日前完成)





“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1-8-2科研基地”为基础数据表,其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同时,基础数据表之间也存在数据关联,因此需按如下步骤进行填报与审核


特别说明: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关联调用,故负责基础数据表的部门、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填报与审核。基础数据表一旦被退回,则使用该基础数据表的其他表格将同时被退回

2.其他表格填报与审核114-1117日)

基础数据表填报与审核完成后,各责任部门(单位)在协作部门(单位)配合下完成其他表格的数据采集,并依序完成填报工作。

(二)第二阶段(11月18-11月30日)

数据全部填报完成后,教务处将对所有数据进行初审,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各责任部门(单位)反馈。各责任部门(单位)依据审核结果对不合格数据进行修正并再次上传。各责任部门(单位)上传完成后,教务处将所有数据提交至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仔细对照任务分解表,明确本单位的填报范围。同时要认真阅读最新版填报指南,尤其是今年新增指标和调整指标,理解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性、有效性。如任务分解表中任务分解有不合适的地方,请相关部门(单位)于10月25日之前及时向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协调处理。

2.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今年数据填报工作能够有序推进、圆满完成。请各部门(单位)将数据填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4)于10月25日前发送至15495118@qq.com。同时请各部门、单位填报人员加入QQ群(群号:129660783,群名:南体数据采集工作群),以便开展相关工作。

3.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填报数据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的审核,并请在数据填报完毕后的1个工作日内(1118日下班前)将《南京体育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确认书》(附件5)纸质件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英、夏菁    联系电话:84755809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南京体育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4.南京体育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人员联系表

          5.南京体育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确认书

 附件1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1).pdf

附件2 南京体育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pdf

附件3 填报指南--最终版.docx

附件4 南京体育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人员联系表.xlsx

附件5 南京体育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确认书.docx

 

 

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处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