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教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校级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校级抽检名单予以公布,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方式及名单
学校采取重点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对象为各专业论文成绩排名靠后及学校认为其他有必要参加抽检的毕业论文定稿电子件及相关材料。详细抽检名单见附件。
二、抽检流程
(一)材料抽取
学校在论文系统中导出被选中学生的论文定稿。
(二)评议流程
学校从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专家库中,为每篇抽检论文随机指派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评议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及评价细则(试行)》执行。专家将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议结论。对评议为“不合格”的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问题。
(三)结果认定、反馈与处理
1.结果认定
(1)2位专家均评议为“合格”,则抽检通过,按正常程序授予学士学位。
(2)2位专家中有1位评议为“不合格”,将送第三位专家进行复评。若第三位专家评议为“合格”,则学生须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由指导教师重审,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论文系统提交定稿;若仍为“不合格”,则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2位专家均评议为“不合格”,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2.结果反馈
学校将在评议结束后,将抽检评议结果反馈至相关学院。各学院在收到结果后,须及时、完整传达至相关师生。
3.结果处理
在第二次校级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取消论文成绩,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重审、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该论文方可获得再次答辩资格。
三、工作要求
抽检工作旨在保障论文质量,强化过程管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全体指导教师及相关学生,全力配合学校完成抽检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处理抽检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创新创业与实践科,吴老师,84755300。
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