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全员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4-13浏览次数:17

各高等教育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本科课堂教学,强化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本科教学,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现启动2025—2026学年全员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承担我校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价方式及方法

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1《南京体育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6号)。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4月17日前)

各二级学院制定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于4月17日下班前方案的word版及学院签字盖章的pdf版各1份报送至教务处。方案应包含:学院评价工作小组名单、参评教师名单(含兼职教师)、评价细则、进度安排等。

(二)学院评价(6月18日前)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占比原则上为30%、30%、20%和20%,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综合评价结果优秀比例不超过20%,兼职教师参与评价但不纳入统计比例。

申报职称的教师,其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可参考任现职以来历年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教学方面的获奖情况,具体认定标准由各学院在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若评定为优秀,其任现职以来须至少获得1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否则不予评定为优秀。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公示后,将两张汇总表(附件2、附件3)的excel版及学院签字盖章pdf版各1份于6月18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督导、领导、同行评价原始记录表(附件4)各二级学院自行存档备查。

(三)学校评价(6月12日前)

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除了接受开课学院评价外,还需接受教务处组织实施的学校评价,两者比重分别为70%、30%。学校评价工作于6月12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于改进教学、提升质量和完善教师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2.加强学习,理解内涵。各二级学院在开展评价工作前要组织评价人员和参评教师认真学习《南京体育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理解文件内涵,保证评价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3.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开展评价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联系方式:025-84755809,联系邮箱:ntjwczl@nsi.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体育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3.申报职称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汇总表

4.督导、领导、同行评价记录表

 


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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