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进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与指导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9-04浏览次数:1336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新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我校新进教师后期教学能力的提升工作,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8年新进教师教学效果开展全面评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评价范围为我校2018年新进教师(含上学期引进人才);

2.对新教师的评价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3.各教学单位须于9月14日前完成对本教学单位新进教师的教学评价;

4.各教学单位须对每一新进教师(仅限无教学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指定一指导教师;

5.各教学单位将评价结果、评价工作开展的时间安排与指导教师安排于9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教务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