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2-30浏览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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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认证工作要求,督促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保持认证状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教高评中心函(2023)93号附件)文件要求及相关通知,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备范围

体育教育专业(2023年9月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报备内容

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详见附件3),将2024年度补充和完善的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等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仅需原始材料,无需总结情况报告),提交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有关材料要求包括:

1.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制度文件(本年度如无修订,可不提供,但需注明):

1)培养方案(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2)各门课程教学大纲(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3)产出评价制度文件(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2.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制度文件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有关材料。仅需报备当年度评价课程(在一个评价周期内覆盖所有课程即可),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包(上传系统时统一为1个PDF格式文件),包括:

1)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考核材料;

3)课程本年度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3.年度报备资料清单目录。

报备时间

专业需在2025年2月5日前将经学院审查的各类持续改进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学校审查后,学院再提交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年度报备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专业所在学院必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年度报备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为“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将被从通过认证专业名单删除。

2.扎实推进。专业所在学院要狠抓落实,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将认证持续改进工作与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5-84755809;联系邮箱:ntjwczl@nsi.edu.cn。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docx

 


南京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