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2-10浏览次数:10

 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吸收王宇星、华翀、申一杰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宇星同志,女,汉族,江苏南京人,2004年1月19日出生,现任南京体育学院102223班班长职务。该同志于2022年9月18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2023年5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9月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3月参加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

 华翀同志,男,汉族,江苏无锡人,2002年9月18日出生,现任南京体育学院102213班心理委员。该同志于2022年9月188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2023年5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9月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3月参加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

 申一杰同志,男,汉族,江苏泰兴人,2002年4月13日出生,现任南京体育学院102223班学习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22年9月18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2023年5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9月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3月参加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

 党支部指定指定李甜甜和刘峰两名正式党员作为王宇星、华翀、申一杰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定期对王宇星、华翀、申一杰同志的有关方面情况进行了考察。

 根据其现实表现,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拟在报经校党委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表决是否同意吸收王宇星、华翀、申一杰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事宜。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5-84755657

 

                    机关党委教务处党支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