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设置

1.综合保障科

2.物业维修科

3.能源项目科

4.膳食服务科

二、岗位设置

副处长(主持工作):吴晓明

副处长:王  彤

副处长:杨宁欣

综合保障科

科  长:唐  佳

物业维修科

科  长:杨定吾

能源项目科

科  长:陈亮宇

膳食服务科

科  长:杨子栋

三、主要职责

综合保障科:负责后勤处日常事务,协调各科室,内外联系等工作,起草各类文件,材料整理,职工考勤等工作,组织安排会议,做好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做好各类活动组织、宣传报道和文化建设等工作。

物业维修科:物业维修科负责校园物业与维修保障管理,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制定物业维修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负责物业与维修档案管理,参与项目招标及合同执行监督、考核、项目款项支付;监管小型维修网上申报流程,审定2万元以下维修工程造价与方案,对接2万元以上工程第三方造价、技术交底及合同推进;统筹维修质量、安全、进度与成本管控,组织工程验收与固定资产移交;负责房屋、水电、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巡检;快速处置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漏水等突发故障,开展安全检查;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社区、消防等单位,做好迎检、资料报送与协调工作。完成学校及后勤处交办的其他任务,为学校教学、训练和师生生活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

能源项目科:负责灵谷寺校区水、电、气等能源设备的运行及安全工作。负责灵谷寺校区招标维修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膳食服务科:负责运动员、教练员伙食保障,做好运动员的体能配餐和特殊配餐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食源性兴奋剂防范检查、监督和肉类每批次送检及留样登记工作;对供货单位的管理,严格履行合同;负责大学生食堂及教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餐饮公司对所属员工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