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禁止使用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卞栎钰发布时间:2026-10-21浏览次数:10


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部分师生将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作为代步工具在校园内骑行,还存在双人同乘等危险行为,极易引发碰撞、摔倒等安全事故,对校园通行安全造成较大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国家标准,各类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不属于法定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车辆类型,未纳入车辆注册登记管理范围,仅属于休闲娱乐工具范畴,不具备合法上路行驶资格,禁止在公共道路及校园通行区域骑行使用。

马路不是游乐场,滑行工具不上路。请持有该类车辆的教职工、学生、运动员自行妥善处置,将车辆移出校园。自本提示发布之日起,仍在校内违规使用的,学校将对车辆予以暂扣,并按校园管理规定处置。

校园安全需要全体师生共同维护,请选择合规出行方式,共同守护出行安全!

感谢大家理解与配合!


保卫处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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