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孙国友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次数:81


各高教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体育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202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即将启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力做好本单位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0级全日制学术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专硕研究生,2020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往届符合有关要求的硕士研究生。

申请人须已通过开题且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预答辩。

二、预答辩时间

各学院须于2023320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具体要求

(一)预答辩小组专家要求

1.各学院应聘请不少于3名校内外相关学科的专家,专家须为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2.预答辩申请人的导师应参加旁听预答辩,但不得担任其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小组专家。

(二)预答辩工作要求

参加预答辩的专家必须从学位论文的选题、逻辑结构、研究方法、文字表达、格式规范等方面严格把关,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三)预答辩结果的运用

1.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结果为“修改后通过”的申请人,需在导师的指导下,按预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逐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须由预答辩专家组指定专人审核确认;

3.未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至少两周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四)其他

1.各学院须至少提前两周将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位申请人,并将预答辩安排报送研究生处备案,报备内容包括答辩时间、形式、预答辩小组专家名单、参加预答辩学生名单等;

2.《预答辩记录表》(见附件1)由参加预答辩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并打印好,交给预答辩秘书,由预答辩秘书填写专家意见;

3.各学院须于323日前将预答辩通过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


联系人:王爱林

联系电话:84755772


  

 

        研究生处

                                                          202321

  

  

附件1:南京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pdf

附件2:南京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