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京体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次数:11

各高等教育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法办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9日-12月5日

二、活动对象

全校各年级大学生、附属学校中小学生

三、总体要求

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前期有序组织大学生广泛参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在线学习的基础上,各高等教育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分别面向我校全体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用线上宣讲、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和法治实践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法律知识通识素养、不断巩固学生遵纪守法行动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四、大学生群体教育活动安排

各高等教育二级学院应于12月3日前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办一次法治讲座、观看一部法治影视作品、组织一次模拟法庭、开展一次微感言征集活动。相关活动应在充分运用校内外各方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学生党组织和团学组织力量,以“领学+自学”与“宣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线上与线下同步推进的模式进行。

五、中小学生群体教育活动安排

附属学校应于12月3日前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面向中小学生召开一次法治教育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制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或手抄报。相关活动安排由附属学校根据各年级学生不同特点统筹开展。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将于12月3日9:00-10:00在北京主会场举行。届时,由附属学校结合当日课程教学安排,积极组织中小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edu.cn)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

六、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高等教育二级学院、附属学校将本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参与人数等内容加以总结凝练,每单位以新闻稿件(可以为图文稿件或视频作品)的形式报送一篇综合报道,于12月6日9:30前推送校园网。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寿嘉俊;联系电话:025-84755145。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9日